利害關係人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及運作

稽核室之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係直屬於董事會,設置稽核主管一名。內部稽核主管,綜理公司內部稽核業務。

 

稽核工作內容及執行

  1. 本公司稽核室訂有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對內部控制制度各項規定與業務流程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規定、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並隨時提出改進意見。
  2. 督導本公司各部門定期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並彙整內控自評結果,擬具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3. 對主管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均持續追蹤複查。
  4. 於每年底擬訂次年度之稽核計畫,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辦理本公司之各項作業查核。並依據金管會證期局規定之期限內,完成各項網路申報作業。本公司稽核人員辦理內部稽核工作,分定期及不定期性稽核,定期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公司年度查核計畫執行;不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指示或業務需要辦理。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提報董事會通過後,揭露於本公司網站並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11年內控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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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內控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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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內控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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